衡水科技工程学校-衡水技师学院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
一、国家助学金
(一)资助对象
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在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农村(含县镇)学生(扣除涉农专业在校生)的15%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0%。
(二)优先资助
优先资助: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,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。
(三)基本申请条件
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(四)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2000元。
(五)申请方式
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,按学期发放。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,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
(一)资助对象
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、普通高校(不含独立学院)就读,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。
(二)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
建档立卡贫困家庭,生活俭朴。
(三)资助方式
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“三免一助”,即:免学费、免住宿费、免教科书费,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(四)申请流程
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则上每学年申报一次,其他时间接到学生申报,学校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受理工作并及时纳入资助范围。
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,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《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》并提供扶贫手册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。
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衡水技师学院
2019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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